原装进口产品,广东地区超市时要求提供境外码备案材料?

发布日期:2026-07-26 08:30:05  来源 : 合作社服务网    浏览量 :0
合作社服务网 发布日期:2026-07-26 08: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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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装进口的产品进入广东地区超市,通常不需要提供境外码备案材料

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原包装进口的产品不需要进行境外码备案。这是因为原包装进口产品的境外条码在其原产国或地区已经是合法有效的,且在进口环节没有对产品进行重新包装、分装等改变产品原有包装标识的行为,所以不需要在国内进行境外码备案即可在超市销售。

但如果进口产品在国内进行了分装、重新包装等操作,且使用了境外注册的商品条码,或者境内企业生产并直接在境内销售(含进口后在境内分装)的产品,使用境外品牌所有者的商品条码,并在标识标注上出现该境内企业名称的,则需要进行境外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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